2008年1月30日 星期三

現代消費社會的商品價值

從怡文的購物行為來看,怡文主要的購物行為,大多不是因為需求產品的功能而決定購買,相反的,怡文容易因為朋友的推薦、產品的品牌,甚至有時候只是新鮮感,而決定購買一樣商品。
特別是從購買I-Pod的狀況來看,怡文所需要的商品,是具備“收聽MP3”和“錄音”功能的商品,滿足這樣條件的MP3,市面上有上千種,而且每一台的功能性其實都差不多。所以,在同樣滿足功能條件的情況下,決定怡文選擇I-Pod的原因就是心理因素了。
像怡文這樣子不以物品的實質價值做決定的行為,也曾經被法國的社會學家鮑德利雅爾(Jean Baudrillard)研究過,鮑德利雅爾在《物的體系》這本書的最後面,提出「商品都有以下兩面」
1. 物的價值:
商品所具有的品質、功能及性能之類所帶來的價值,即能實際為消費者帶來有用性的價值。
2. 符號的價值:
由商品設計、顏色、品牌、有關商品的廣告、對於企業形象的企業認同…等朔造出的價值。這些形成了商品的一項,而成為消費者感性選擇的對象。

而I-Pod這個商品在設計的時候,就先經過對消費者的研究,然後再了解目標消費群的心理後,設計出獨特的商品的外型、並且提供與市面上不同的多樣顏色,最重要的是,I-Pod藉由廣告將這些外型上的差異、顏色上的差異,轉化成一種生活型態,讓像怡文這樣子的消費者願意花多一些的錢去追求這個符號價值。
而會產生這樣的情況,是因為現代社會中,同類型的商品越來越多,其差異性卻越來越小。所以,對於現代的消費者來說,從事消費的時候,產品的功用已經不再是消費者決定購買哪一個產品的主要原因了。怡文也是一樣,怡文在購買決策中,通常都是取決於自己的喜惡,所以特別受到物品具有的感性要素所影響,來作出選擇。
消費者並非只在迫於需要或基於必要性的需求才行動,而更隨著超乎必要性的欲望而行動。也可以說,已經不是基於「優劣」的判斷,而是以「好惡」的基準來從消費活動。──《符號社會的消費》從怡文的故事中我們發現,現代人購買某一商品的行為的原因不再單純,除了希望可以藉由購買商品滿足需求之外。還希望可以藉由擁有商品,向其他人展示自己的生活型態及個人特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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